為加快農業機械結構調整,提升農機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水平,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續實施好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農辦機〔2024〕4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印發<關于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發改環資〔2024〕1104號)等有關決策部署和要求,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河南省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方案》。近期,很多農民朋友紛紛致電本報,咨詢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的有關政策。最新的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中,補貼對象是哪些?機具種類有哪些?如何申領補貼?圍繞這一系列農民朋友們關心的問題,12月1日,記者采訪了河南省農機農墾發展中心負責同志。
問:農機報廢更新的補貼對象有哪些?
答: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問:哪些機具種類可以參與報廢更新補貼?
答:在農機報廢補貼范圍方面,我省報廢補貼的農機種類有大幅度增加,由原來的7種,增加到13種。這13種農機分別是: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播種機、水稻插秧機、飼料粉碎機、玉米脫粒機、鍘草機、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打(壓)捆機、花生收獲機、自走圓盤式青飼料收獲機、谷物(糧食)干燥機、自走履帶式油菜籽收獲機。
問:農機報廢條件有哪些?
答:基本條件:申請補貼的報廢農機的發動機等主要部件應齊全,來源清楚合法。
具體條件:1.達到報廢年限的。小型拖拉機報廢年限為10年、大中型拖拉機報廢年限為15年、履帶拖拉機報廢年限為12年、谷物聯合收割機報廢年限為12年、玉米收獲機報廢年限為10年、手扶式水稻插秧機報廢年限為8年、乘坐式水稻插秧機報廢年限為10年、玉米脫粒機報廢年限為8年、飼料粉碎機報廢年限為10年、鍘草機報廢年限為10年。
2.使用年限或累計工作時間不足,經過檢查調整或更換易損件后仍然達不到規定技術要求的。
3.由于各種原因造成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的。
4.預計大修費用大于同類新產品售價50%的。
5.未達到報廢年限,但技術狀況差且無配件來源的。
6.國家明令淘汰的。
問:農業機械報廢補貼標準是多少?
答:在補貼標準方面,提高了部分農機報廢的補貼標準。比如,對于20馬力以下的拖拉機,單臺報廢補貼額由原來的1000元提高到1500元。對于報廢聯合收割機、水稻插秧機、播種機并新購置同種類機具的,在現行補貼標準基礎上,按不超過50%提高了報廢補貼標準。
問:回收拆解企業具備什么條件?
答:報廢農機回收拆解企業應以具備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為主,也可選擇依法具有農機回收拆解經營業務的其他企業或合作社。報廢農機回收拆解企業營業執照要包含回收拆解業務,并通過環境影響評價,此兩項為最基本的條件。鼓勵各地開展農機報廢回收拆解創新探索,允許根據實際將回收環節和拆解環節分開。
問:如何領取補貼?
答:1.報廢舊機。機主自愿將擬報廢的農機交售給回收拆解企業,同時向機主所在地縣級農機主管部門備案,如實提供相關信息并簽署承諾書。回收拆解企業應當核對機主和擬報廢的農機信息,向機主出具《報廢農業機械回收確認表》(以下簡稱《確認表》)。回收拆解企業及時對回收的農機進行拆解并建立檔案,對國家禁止生產銷售的發動機等部件進行破壞性處理。拆解檔案應包括銘牌或其他能體現農機身份的有關資料,保存期不少于3年。回收拆解企業所在地的縣級農機主管部門應對回收拆解企業拆解或者銷毀農機進行監督。
2.注銷登記。納入牌證管理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機主持《確認表》和相關證照,到當地負責農機牌證管理的機構依法辦理牌證注銷手續。相關機構核對機主和報廢農機信息后,依法辦理牌證注銷手續,并在《確認表》上簽注“已辦理注銷登記”字樣。無牌證或未納入牌證管理的報廢農機,由縣級農機主管部門在《確認表》上簽注“無牌證或未納入牌證管理,已確認拆解”字樣。
3.兌現補貼。機主憑有效的《確認表》,按當地相關規定申請補貼。當地農機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財政部門根據當地農機部門審核的補貼清冊向符合要求的機主兌現補貼資金。(本報記者楊遠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