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購置補貼流程
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1.自主選機購機:購機者自主選擇購機。經銷企業出具購機發票(發票上必須注明補貼機具名稱、型號、實際銷售價格、購買人姓名等信息),提供產品合格證。
2.補貼資金申請: 購機者在做好個人防護情況下,按照事先預約攜帶所購機具(安裝類機具除外)自愿到縣農業農村局現場申請或使用帶有人臉識別功能的手機 App 等信息化技術(河南省農機中心官網下載安裝),首先在線提交補貼申請隨后(安裝類機具除外)到縣農機局辦理剩余補貼手續,以上兩種申請方式均需提交以下紙質申請材料:1.個人為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社會保障卡(必須是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已激活)原件及復印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人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組織名稱一致的銀行賬號原件及復印件。2.購機發票(購機發票上須注明購機者姓名或組織名稱,所購機具名稱、型號、數量、實際銷售價格、整機出廠編號,有動力機具的發動機型號和出廠編號等信息)。3.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要先行辦理牌證照。需攜帶已辦理的牌證照(行駛證、號牌及有效駕駛證)。于2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補貼資格審核及補貼機具核驗:縣農業農村局對購機者資格、補貼相關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核,組織人員對購機者所購機具進行現場核驗,“見人見機見發票”,拍攝人機合照。對安裝類、設施類或安全風險較高類補貼機具,購機者應在安裝完成后先縣農機局進行登記預約,縣農業農村局組織相關人員上門核實,現場核實驗收后再辦理補貼申請手續。在受理購機者補貼申請后,應于13個工作日內(不含公示時間)完成相關核驗工作。
4.補貼資格確定:辦理手續:將符合補貼條件的購機者的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購機發票原件照片、人機合照等上傳到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出具《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登記并保存購機補貼申請人的聯系電話和銀行帳號,交由購機者簽字確認;縣農業農村局在《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加蓋公章。5.補貼信息公示: 縣農業農村局對擬兌付補貼資金的購機者名單在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公示,補貼受益信息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提交區財政局審核結算。
6.提交結算材料和補貼資金兌付:縣農業農村局將補貼資金結算材料,匯總送縣財政局審核。縣財政局審核兌付申請與有關材料,于15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購機者兌付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