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農機文〔2021〕47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各有關單位:
經查,在河南省2021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過程中,石河子市天山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將“3WP-4000型牽引式噴桿噴霧機”投至“18m及以上懸掛式噴桿噴霧機”檔次,存在投檔違規行為。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與核驗等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9〕7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及相關規定,我中心對石河子市天山機械制造有限公司進行了約談,決定對石河子市天山機械制造有限公司3WP-4000型牽引式噴桿噴霧機的投檔違規行為給予警告處理。
石河子市天山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應在本通知下發后的30天內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完成整改前不得參與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
各農機生產企業要引以為戒,嚴格執行機具投檔的有關規定,堅決杜絕投檔違規行為的再次發生。
河南省農業機械技術中心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