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計財〔2021〕8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2023年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一覽表>的通知》(農辦機〔2021〕5號)和《河南省農業農村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豫農文〔2021〕185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經專家測算、集體審議、公示,制定了《河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二批)》(見附件),現予公告。
附件:河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二批)
2021年11月12日